【培训对象】:
1、此培训对象以律师、实习律师为主;
2、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主管;
3、企业法务总监、经理、主管;
4、工会相关人员。
【培训目标】:
参加“零败诉用工”(即“零风险用工”)项目实施培训后,有一定经验的专职律师,基本可以直接为企业提供“零败诉用工”(即“零风险用工”)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
【课程大纲】:
“晹枰智库”倾请奉献
认清趋势、把握先机、抓住机会
囊括全部人
“晹枰智库”倾请奉献
认清趋势、把握先机、抓住机会
囊括全部人力非诉业务
人力非诉“零败诉用工”项目实施指导
培训通知
为开辟律师非诉业务的蓝海航道,人力资本(专业)律师作为探路者,以独家开发的法律产品“零败诉用工”(即“零风险用工”)项目,直指企业冥思苦想而难以解决的痛点,作为在企业开展非诉业务的见面礼,奉献给企业。
“零败诉用工”(即“零风险用工”)项目,包括着企业中所有人力非诉业务内容,它以实现“零败诉用工”为引子,最终实现企业“零风险用工”的目的,从而保障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利润率的提升、人力资本投资回报效率的最大化。
一、课程目标
参加“零败诉用工”(即“零风险用工”)项目实施培训后,有一定经验的专职律师,基本可以直接为企业提供“零败诉用工”(即“零风险用工”)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
二、时间
授课时间:2.5天
第一、二天:上午9:00—12:00;上餐;下午1:45—5:00;晚餐;
第三天:上午9:—12;中餐;后结果。
三、受训收获
1、工作经验的专业律师,将基本掌握“零败诉用工”(即“零风险用工”)项目的实施程序、原则和方法,并获得一定的项目实施能力;
2、“零败诉用工”(即“零风险用工”)项目推广宣传相关资料,共7份文件;
3、“零败诉用工”(即“零风险用工”)项目合作合同及相关资料,共6份文件;
4、“零败诉用工”(即“零风险用工”)项目实施指导培训PPT文稿;
5、“零败诉用工”(即“零风险用工”)项目实施原则性模版。
四、培训对象
1、此培训对象以律师、实习律师为主;
2、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主管;
3、企业法务总监、经理、主管;
4、工会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