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兼任北京大学亚太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年9月10日,教育部教任[2013]57号文通知: 任命吴志攀为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
2013年11月23日,在北京大学校友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被选为北京大学校友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
2017年7月24日,经与中共北京市委商得一致,中共教育部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吴志攀同志的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常委职务。
2017年7月24日,教育部研究决定:免去吴志攀的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职务。
金融法、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
1995年获得全国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1999年获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
《金融法概论》(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广州出版社(2000年)
《金融法典型案例分析》金融出版社(2000年)
《资本市场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上市公司法律问题》中国石油出版社(2000年)
《商业银行法教程》和《中国人民银行法教程》金融出版社(1995年)
《国际金融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
《商业银行法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年) 《香港商业银行与法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
负责组织《金融法苑》杂志编辑出版工作(1998年至今)
负责组织《金融法制》丛书编辑出版工作(2001年至今)
《金融法的"四色定理"》2003年,法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