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
历史研究
目的
唐朝的退休制度
内容
人群构成社会,所以社会从来脱离不了人生的诸多特征。孔子认为,大同社会的特征是“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即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保障。
中国如今的养老制度,因城乡二元体制而有很大差别,而唐朝的基本差别不是城乡而是官民。政府的官员,通常都有退休(致仕)的保障,而百姓主要指农民,完全需要自己努力。当然,国家的相关法规与制度,对养老这类事也有规定,这对于一般百姓而言,实质上就是养老制度的一部分。
唐朝强调“以孝治天下”,核心的内容其实还是养老。一般百姓,从20岁到60岁,要为国家服役。有的皇帝,会发布改革命令,缩短百姓的服役时间,这是很大的福利。唐朝的赋役制度中规定,有年龄80岁的老人,国家给“侍丁”一人,90岁,则给侍丁二人,百岁则给侍丁三人。侍丁是一种身份,拥有这种身份,则不用再为国家服役,而在唐朝,服役对于百姓而言是一种比较沉重的负担。唐朝的这个制度安排,以国家放弃重要利益为前提,为的是更好地推行孝道,让养老更有保证。有的人家为了规避赋税,虽然父母健在,也分家单过,这显然与孝道相违背。唐朝的法律对此严厉禁止。同时,比如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政府发布命令,如果一家之内有十丁,其中两丁放免“征行賦役”,如果有五丁,则放免一丁,这样,百姓为了其中的利益就会“同籍共居”,社会风气也会改善。所谓“征行賦役”,就是百姓对于国家所承的各种负担。唐朝没有下令让百姓必须与父母同居,而是利用政策进行引导。制度是保证更多民众养老的根本。
致仕官也会参加朝廷的一些仪式性活动,唐朝明文规定,致仕官要回到原曹司,位在现任官之前。也许,这是致仕官们更重视的规制。
致仕官就是现任官的未来,这是官场生态重要一环,健康与稳定的制度设计是重要的。老有所养是人们的合理期待,维护社会的稳定,相应的养老体系更是必备的。相对唐朝而言,家庭养老已经失去了根基,社会保障体系才代表未来。官员致仕之后的待遇,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但若给人以特权的印象,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唐朝,致仕官享受半禄半料是制度,享受俸禄全额不是制度,仅仅是皇帝特许的个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