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区域性股权市场到新三板,允许优质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再到稳妥有序推进北交所公司转板,多层次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功能不断增强,将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9月3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刘力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简称《意见》)为广大高质量、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更早更小更新’的创新型高科技中小企业开辟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资本市场发展路径:先到北交所上市融资,经过几年北交所市场的培育后,如果企业愿意并具备相应资质,就可以转去沪深市场,可谓是攻守兼备。”
《意见》提出,“坚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形成合力的监管理念”。刘力说:“这将为北交所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有助于市场主体形成良好预期,进而有利于市场主体界定自身行为,更好地在北交所发展。”
建议简化转板机制流程
服务更早更小更新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是北交所坚守的市场定位。“但是,现实中一些满足北交所上市条件,同时也期望有机会能够到上交所、深交所相应板块上市的中小企业对到北交所上市存在着一定的疑虑,它们担心一旦进入北交所,再想转入沪深交易所的相关板块,恐面临较大的难度,所以一直犹豫彷徨。但这种犹豫也可能使得这些企业不能及时进行股权融资,进而错失发展机会”。刘力说,“《意见》提出稳妥有序推进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的建议如果能够有效实施,则会在很大程度上消除这类企业的顾虑,提升他们及时到北交所上市的意愿,避免因无法及时融资而导致企业发展遭遇阻碍乃至停滞的现象发生,更好地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
转板机制的意义不仅于此。刘力表示:“转板机制还有利于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与上市公司共成长。同时,在某种程度上,转板机制也有助于改善北交所市场流动性,提升北交所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活跃度,为沪深交易所市场提供一些优质上市公司资源。”
“由于转板机制同时牵涉三家交易所的监管规则与实施,如何协调、有序推进转板机制非常关键。要做到有效实施,转板机制不能过于复杂和成本过高。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已经经历了在中国监管规则内的培育辅导和注册发行的全部过程并达到标准,上市后又始终在北交所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之下。因此,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沪深交易所的审核过程完全可以合理简化,降低企业转板时的成本和时间,这样才能有效地发挥转板机制的作用。”刘力说。
至于转板机制是否动摇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基本盘,发生北交所上市公司流失的现象,刘力认为:“这个问题不必过度担心,因为一旦转板机制运行畅通,会吸引更多优质的中小企业进入北交所上市,填补转板企业留下的空白,而且随着北交所自身的发展壮大,企业的转板需求也会减少。”
投资者门槛有调整空间
扩大投资者队伍,刘力认为是《意见》中比较有特色的一项安排。“很多声音希望降低投资者门槛,但北交所的定位是服务‘更早更小更新’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相对于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这些企业的风险程度更高,对投资者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要求也更高。因此,设计一定的投资者门槛是必要的,在扩大投资者队伍时也应该谨慎。《意见》提出来的制度安排,比较稳妥。”刘力表示。
近日,北交所发布实施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业务指南,明确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投资者申请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时,各证券公司不再核验投资者证券资产和交易年限,不再进行知识测评,投资者签订风险揭示书后即可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
刘力表示:“科创板对投资者有一定的资金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要求,同时北交所公司与科创板公司在科创属性上具有较高相似度,将科创板投资者与北交所进行联通具有可行性。”
北交所投资者门槛有无进一步调整空间?刘力建议,北交所可以多维度设立投资者门槛,投资经验也不应该仅以开户时间长短为依据,开了户不交易,跟没经验一样。随着北交所的发展和成熟,逐步放宽投资者门槛是可以的,也是应该的。
刘力表示:“在讨论市场流动性时,有时人们会将北交所市场的流动性与沪深两市直接对比。但北交所刚刚成立两年,沪深交易所已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而且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在发展阶段、发展任务、市场定位等多个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将北交所与沪深两个交易所的流动性进行简单的直接对比是不太合适的,也不够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