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科学的评价体系,应该破立并举,在打破固有评价体系的同时,与时俱进地根据现实需求,围绕学术评价的基本规律和价值目的,进行有效、合理的评价系统创建,从而为推进学术研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为此,我们主张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并重,坚持分类评价体系,坚持多元评价方式,创新科研评价体系。
第一,破立并举。众所周知,要破除论文“SCI至上”,根本在于摈弃对期刊单一依靠影响因子的评价方法。长期以来,国内外对影响因子的声讨已久。汤森路透公司通过影响因子指标所构建的SCI、SSCI、A&HCI数据库,实际上是基于期刊的传播范围和使用率构建的一种论文检索工具。但是,这一索引工具的原始功能被逐渐异化为评价指标体系。全球的研究机构和高校起初都基于SCI收录期刊的影响因子,制定了本单位的科研和教学人员的考核办法,进而放大了期刊影响因子的评价导向作用,并由此衍生出一个“评价怪胎”——即人们越来越依赖于以期刊影响因子来评判一篇论文甚至一个学者的学术水平,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以刊评文”“以刊评人”的怪象。近年来,比较著名的有2012年的《旧金山宣言》和2014年的《莱顿宣言》,它们都认为不能单凭影响因子就断言论文优劣,更不能简单地“以刊评文”。《莱顿宣言》经过完善,最终形成了科学评价的10条原则,成为全球进行科研评价的指南。因此,当下的核心问题是在“破”的同时如何“立”的问题。早在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如今,创新科研评价体系再次提上日程。
第二,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无论是自然科学的评价,还是人文社会科学的评价,科研评价是一项导向性的工作,它具有指挥棒的功能。目前,国际上的三大期刊索引数据库,SCI就收录期刊8800多种、SSCI收录期刊3200多种、A&HCI收录期刊1700多种,这些期刊中有顶级期刊,也有大量的劣质期刊。在“唯论文”的评价导向下,这不仅造成了我国数亿元的科研经费花费在购买版面上,科研人员争先在海外发表成果,导致了宝贵的科研数据外流,科研成果“出口转内销”,而且,逐步丧失了国际学术评价的话语权,忽略了科研评价背后的学术导向,尤其是在人文社会科学背后的意识形态的导向。这些年成千上万的“掠夺性期刊”(向作者收取高额费用而简化甚至不用评审来发表论文的期刊)争夺中国学术界的市场,甚至有人专门成立公司围堵中国学者,大肆揽财。以臭名昭著的《肿瘤生物学》为例,根据有关估算,每篇文章收取版面费1500美元,6年期间一本期刊的版面费收入超过8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类似的期刊还有很多,收费标准最高的每篇在3000美元左右,如此为了发表论文而做科研,没有达到我国科研工作的真正目的。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破除“唯论文”,不代表我们不鼓励发表国际论文了,须知,高品质的国际学术论文仍然是国际科研领域的硬通货,我们需要的是必须加快推进国际精品学术期刊研究和遴选工作,甄别“掠夺性期刊”,尽快颁布我国认可的国际学术期刊“白名单”与“黑名单”。
第三,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并重。科研评价中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是一个比较古老的话题。从科研评价开始,这项原则就成为一个共识,然而,在实际评价过程中,该原则日益成为一种摆设,重定量、轻定性成为常态,定量评价日益占据了评价的主导地位。即使有些评价采用定性评价,但是在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上也不融洽,甚至出现以定性评价否定定量评价的做法,无法达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并重的理想状态。此外,学术界存在一种误解,认为计量分析就是评价。其实,计量分析是对分析对象某方面的特征,根据某个或某些指标所进行的一种描述,以期对比分析、揭示某些客观的存在。比如,影响因子就是对期刊过去两年发表的论文的被引平均情况的一种统计,从期刊利用率和学术传播范围方面揭示了期刊的基本情况。这种计量分析,绝不是评价,它并不具备评判期刊质量的好坏功能。我们所说的“评价”则不同,它有一套严格的评判标准,要对被评价对象做出价值判断,从而对评价主体给出指引。所以,计量分析是评价的基础,评价是计量分析的归宿。开展科研评价工作,需要全方位、多维度的定量分析,更需要引入主观定性评价,特别是在人文社会科学评价中,需要强化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学术导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14年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体系中首次设立了“价值导向”指标,提出了意识形态一票否决的评价标准。201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进一步在全球智库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方面做了大胆创新与探索,在国际学术界发出中国声音,抢占了国际评价的话语权。
第四,坚持分类评价体系。2018年2月,中办和国办发布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之后,中央组织部、国家人社部发布了《贯彻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这些文件都强调: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以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价为例,必须对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采取分类评价。一般而言,人文学科(比如历史、哲学等学科)的人才评价,应着重考核在基础理论研究与创新、知识体系构建与传播、学科体系传承与建设等方面的贡献,他们的研究周期一般较长,有许多是冷门甚至是绝活。而社会科学人才评价则应着重考核资政谏言、指导社会实践、辅助宏观决策等方面的贡献,他们的研究周期一般较短,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特别是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成为当今的显学,所以,即使采取影响因子作为评价指标,人文学科期刊的影响因子要远远低于社会学科期刊的影响因子。此外,如今我们处于信息社会,优秀的网络文章能否作为学术成果,纳入考核体系呢?决策咨询建议,能否作为学者的代表作,成为晋升职称的依据?学术专著与论文之间、国际学术论文与国内学术论文之间,如何合理等效评价?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推进分类评价过程中逐步明确下来。
第五,坚持多元评价方式。评价主体的多样性,决定了我们的评价方法必须是多元的,评价内容也要多维化。这里,必不可少要建立和完善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评价体系。正如《莱顿宣言》所倡导的那样,以同行评价为主、以量化指标为辅。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在2018年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四个层级的期刊同行评议体系,根据我们的经验,我们认为,建立与完善学术同行评价,至少应当注意以下方面:首先,同行评价专家的遴选要公平公正,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同行评价专家公示制度,以保证同行评价专家的权威性。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逐步建设全国共享的同行评价专家库。其次,同行评价的过程要保证公开透明,防止同行评价专家滥用权力,加强对评价专家的约束,逐步推行开放同行评议。最后,推进代表作制度,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著译著、技术标准规范、资政成果等均可作为代表作,彻底告别“重论文轻应用、重数量轻质量”的做法。
总之,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它需要管理者、评价者、被评价者等各方面共同参与,持续创新、日臻完善,才能开创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科研评价体系改革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