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
刚才Patrick Bolton先生讲了美国电力公司产品监管放松与股权集中度变化的情况,田院长又作了很好的点评,我听后很受启发。
下面我主要谈谈中国国企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管问题。1978年开始的国企改革至今快40年了。十八大之前,中国国企改革先后面经历了经济责任制、承包经营制和股份制改革等阶段,最终确立了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总体上看,十八大之前的国企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国企效率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说,国企中党的领导明显弱化,对国企主要领导人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十八大之后,我国国企公司治理和监管取得了新的进展,比如讲,进一步强化了党对国企的领导,进一步强化了对国企主要领导的约束和监管,有效遏制了少数国企领导的腐败行为。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国企改革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讲,关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一些地方领导喊叫的多,雷声大,雨点小,没有真正进行实质性的推进。再比如讲,有些地方领导片面理解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不是在做强做大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和企业,而是简单地扩大地方政府控制国有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利用国有资本去收购一些技术含量不高行业里的民营企业,如收购房地产行业里的民营企业等。
另外,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和监管改革中,有些现象也值得我们注意,就是过去认为不合理而改革和纠正的传统问题又重新回潮。比如说,目前一些地方实行多部门对国企领导进行领导和监管,虽然这样做的动机是好的,但是这又导致重新出现了多头对国企领导和监管。多头领导和监管不仅会导致所有者缺位,导致没有人对国有资产真正负责,而且会降低国有企业决策效率。另外,还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就是有些地方政府在国企公司治理和监管改革中不按照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则进行改革,"越位”现象较为突出。比如说,现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薪酬按公司法要求,应该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决定,但是现在有些地方却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决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走个过场。再如,过去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副总经理是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则是直接提名和决定,董事会只是走个过场。
另外,国企公司治理和监管还有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探讨和解決。比如讲,上市公司里面有大量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目标是以国家利益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而市场化里的现代企业的目标则是以投资者利益为主导的相关利益者利益最大化,很显然,这两者的目标存在有一定的矛盾。如何在实践中解决好这个矛盾,不仅对于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而且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对于保护好两种发展目标不同的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也十分重要。
总之,中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和监管取得了许多进展,但还有许多理论与实践问题需要探索和解决,改革之路还很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