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由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等单位指导组织的“峰火文创大会暨首届中国元宇宙文化产业大会”在北京启幕。本次大会以“元宇宙文化产业”为主题,深度聚焦元宇宙与数字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前沿趋势。
本次大会为期3天,将持续至12月30日。其间,围绕“数字经济与元宇宙文旅”“元宇宙影视产业”“元宇宙乡村文旅”“元宇宙文化金融”“IP元宇宙与灵境”“文旅产学研研究”等六大热点话题,邀请国内元宇宙文化产业领域知名学者发表主题演讲,并开展多场主题学术研讨。
此外,大会还将举办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路演,推介国内元宇宙领域文化产业项目。大会同期举办高校师生专题论坛,会后将出版《高校文化产业研究论文集》等学术成果。
大会组委会主席、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陈少峰受邀以“元宇宙文化产业的机遇和挑战”为题,发表开场主题演讲。
大会组委会主席、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陈少峰受邀以“元宇宙文化产业的机遇和挑战”为题,发表开场主题演讲。
当前,元宇宙的话题日益渗透到文化产业发展领域。据大会组委会介绍,市场层面,行业数据显示,中国元宇宙融资额达54.6亿元,中国虚拟人企业达16万家,元宇宙文化产业规模将实现跨越式增长。
在政策层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要集成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高逼真、跨时空等新型体验技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旅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也提出,推进虚拟现实相关关键技术融合创新,加速虚拟现实在多行业、多场景应用落地;到2026年,我国虚拟现实产业总体规模将超3500亿元。
“从目前行业格局来看,互联网平台企业多数将继续成为元宇宙文化产业中的头部企业,是大卖场、大内容、大社群、大媒体的四位一体,随着元宇宙文化体验逐渐以现场的虚实结合为主,部分体验将转移至线下。”陈少峰说。
■ 对话陈少峰:
元宇宙文化产业阶段才刚刚开始,预计将持续很长时间
新京报:你怎么理解元宇宙文化产业?
陈少峰:元宇宙是一种技术乃至内容的整合,是数字技术软硬件集成的系统产物。元宇宙文化产业,是文化产业和元宇宙的融合,是人文创意与技术创意相融合的体验型、消费型文化产业。
从改革开放以来文化产业的变动趋势看,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传媒文化产业阶段、互联网文化产业阶段、元宇宙文化产业阶段。其中,元宇宙文化产业阶段才刚刚开始,预计将持续很长时间。
元宇宙文化产业是人文沉浸式与技术沉浸式的融合、线上视频内容与线下场景体验的融合。其中,灵境是将线上视频内容设计成线下场景体验的核心项目(产品)。
新京报:元宇宙这个概念许多公司都在用,具体到文化产业,你认为它主要是发展哪方面的业态?
陈少峰:谈论元宇宙,不能离开具体的业态。也许这种业态是跨行业的,但是也要具体。比如,虚拟现实的设备和元宇宙文化产业几乎没有直接关系,除非有好的内容。但是,即使有好的内容,戴头盔的虚拟现实的消费收入也不多,因为其内容和技术都不成熟,戴头盔还会出现头晕症状。实际上,目前这种戴头盔的虚拟现实业态,其体验性还不如几十年前就有的三维动画。如果技术不成熟,就不是真正的元宇宙。
文化产业和元宇宙的融合才是元宇宙文化产业。一方面,文化产业和文化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文化产业很多就是娱乐、创意。另一方面,元宇宙文化产业和元宇宙文化也几乎没有关系。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周庆山在线分享《数字文化产业的数据化赋能转型》。 新京报记者 浦峰 摄
新京报:能不能具体说说,在你看来,什么样的业态在元宇宙文化产业中比较有前途呢?
陈少峰:关于什么是好的业态及其能否作为主营业务领域,我们要考察其是否至少具有如下一个特点或者如下几个跨界融合的共同特点:不应是已有的业务或者仅是做法不同,多数要换赛道;不受自然条件影响,包括体验消费时不受气候影响;业务落地主要发生在城市(城镇)及其郊区,包括有关乡村文旅的元宇宙文化体验园的所在位置也以城镇郊区为主;消费升级而不是消费降级或者不断地降价竞争;营收层面具备很好的每日现金流。
基于以上的标准,我认为,有四大领域符合上述条件:互联网平台、线上IP及衍生品、线下灵境及衍生品和陪伴机器人。
新京报:在产业发展环境方面,你认为元宇宙文化产业要得到发展,需要解决一些什么问题?
陈少峰:要发展元宇宙文化产业,就要解决数字产权的确权和估值问题。其原因在于,我们多数人的个人资产或者机构资产都在数字技术平台上,或者受到数字技术及相关行政管理、决策带来的影响。不过,这些数字产权特别是数字文化产权中的多数并没有真正完成确权。如果数字产权都能够得到确权、估值和交易,那么全国预计每年将有50万亿元以上的相关营业收入。
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领域。发展数字经济的核心是数字产权(含数字版权)保护,以及数字产权的交易、保值和增值。数字产权包括所有机构和个人在数字技术、数字内容、数字设备、相关商业模式、APP等平台、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平台上的个人账号、APP等的粉丝和账号粉丝、微信群、购物网站的购物交流区等新媒体社群及其相关内容方面的使用权益、资产(含版权)的确权、评估、保值、增值、交易,以及相关法律咨询、经济和信息化服务等。
在元宇宙数字技术系统产业发展之后,数字产权的综合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提升。预计五年之后,数字资产(实际存在的、包括未确权的数字资产)总额将超过实物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