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1日电(记者孝金波、实习生史晨)9月6日,“第十期东北振兴大讲堂”在东北大学汉卿会堂举行。国务院参事陈全生应邀在本次讲堂作了“中国民营经济发展与东北振兴”的主题演讲。辽宁省直有关部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社会各界代表共400余人参加本次大讲堂。
陈全生认为,新时期东北全面、全方位振兴要有新思想、新观念、新机制。一是要有全球视野。要用全球视野来审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造、调整和振兴,将东北全面振兴放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考虑,把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与国际产业结构相结合,把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与东北亚地区的发展相联系。二是要有全国意识。我国老工业基地有东北地区、长三角地区、华中地区和“三线建设”形成的西北和西南制造业基地,改革开放后又新形成了珠三角制造业基地。由此,东北在全国制造业格局中的定位就不能用“自己的短处”和“人家的长处”去竞争。要重新认识和反思东北“重重、轻轻”产业结构的利弊得失。三是要有“大东北”观念。三省都将石化、机械、食品、医药、电子作为自己的支柱产业,需处理好产业雷同问题。同在东北地区,同属国有投资主体,干同一个产业,上同样的项目,就会引发“重复建设”,甚至“打内战”。四是要有“大开放”观念。要从东北亚经济发展格局的角度来考虑东北对外开放问题,从整个东北出海口的角度考虑辽宁沿海港口的利用,要统筹协同东北三省以及内蒙东部对俄、对朝口岸城市的开放,提升整体开放的优势,形成“大开放”的态势。五是要转变“重项目、轻改制”的思维理念。东北全面振兴的关键是体制创新、机制转换。要明确“机制转换重于项目投资”,将机制转换置于项目投资之上。关键是企业要改制,形成新的运行机制。
“看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不能只看大企业、大项目,重要的是看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营业收入在500万以下、资产在500万以下的中小企业的数量多少。” 陈全生指出要高度重视民营中小企业在东北振兴中的作用和力量。
对于促进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的发展,陈全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一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民营经济是中国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民营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要求。二是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要着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做大做强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认识到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与必然性。三是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民营企业资产应该和国有资产一样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四是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减轻负担”。现在,99%的中小企业是民营企业,99%的民营企业是中小企业,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统筹管理民营中小企业的专职部门,以破解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难题瓶颈。五是设立民营小银行解决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陈全生指出,当前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问题,一是融资难,二是融资贵。需要设立区域性、股份制的民营小银行。大银行对大企业、小银行对小企业。草根企业需要草根银行,小银行凭借“熟人社会”弥补信用体系之不足。六是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权利制衡机制为重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需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构建权利制衡机制。有了“权力制衡”,才有可能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然后才谈得上如何赚钱。
据会议主办方介绍,东北振兴大讲堂是东北大学、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联合主办,以关注东北全面振兴、聚焦东北重大问题为宗旨,通过邀请国内外高层次专家作专题报告,为东北地区的领导干部和群众提供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的改革思想、改革理论和改革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