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卞建林教授,应邀做客“百年南开大讲坛”,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以“中国刑事诉讼法四十年:回顾与展望”为题的精彩学术讲座,这也是东法律师事务所参与协办的“东法讲坛”第十一期。
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承办,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天津东法律师事务所联合协办。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主持讲座,南开大学法学院杨文革教授、朱桐辉副教授、高通副教授、张丽霞副教授、刘萍副教授、隋伟副教授、刘鹏飞博士、贾卓威博士,天津大学法学院王燃老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于增尊老师以及东法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亚东、副主任纪文娜等出席。除南开大学法学院师生外,讲座还吸引了来自天津市司法部门的部分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参加,法学院模拟法庭座无虚席。
卞建林教授作为我国著名法学家,作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领军人物,主要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主要成就以及未来展望三个部分进行了讲述。在第一部分,卞建林教授全面回顾和梳理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四十年的发展历程。卞建林教授指出,1979年《刑事诉讼法》的制定意味着我国刑事诉讼进入法治化的轨道,并对1979年《刑事诉讼法》的几个鲜明特点进行了介绍:确立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逮捕”的程序和条件规定了严格的限制,其中“对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明确了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即“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1996年,《刑事诉讼法》首次大修,法律条文由原来的164条增加到225条。1996年《刑事诉讼法》在修正内容上亮点颇多:在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部分,首次提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首次区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称谓;吸收“无罪推定”的精神等。2012年,《刑事诉讼法》迎来第二次修正,法律条文也由225条增加到290条。修正内容主要体现为: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辩护制度进一步完善;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补充关于证据的规定;增设了四种特别程序等。2018年《刑事诉讼法》是第三次修正,修正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原则,增加刑事速裁程序;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的衔接;建立缺席审判程序。
在第二部分,卞建林教授指出了1979年《刑事诉讼法》存在的诸多不足,并且从不同方面总结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取得的主要成就。即克服过去“重打击、轻保护”的思想,努力向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方向发展;否定“重实体、轻程序”的做法,追求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表现为庭审实质化;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刑事案件处理机制;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的提升与诉讼观念的更新等。
在第三部分,卞建林教授主要从两个视角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一是通过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或者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既要惩罚犯罪,也要保障人权,进一步认识程序法的独立价值,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侦查程序以规范公权力行使,保障个人权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二是从修改法律的技术视角,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未来走向进行展望。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卞建林教授的精彩讲座引发了现场参与者的积极思考,在互动和交流环节,朱桐辉副教授和部分检察官、律师和同学们分别就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卞建林教授逐一进行了耐心解答。
最后,杨文革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对卞建林教授做客“百年南开大讲坛”表示热烈的欢迎和感谢,并对卞建林教授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四十年表达了由衷的敬意。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听众们一致表示收获颇丰、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