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完成这个任务,没有捷径,需要凝聚最广泛的共识,实干为要。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尚希在接受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记者专访时提出,要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在实践中找准突破口,不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他的建议是,以人的城镇化为突破口,加速农民市民化进程,推进高质量发展。
这也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具体方略之一。
报告强调,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高度浓缩的文字背后,蕴含着深刻的历史逻辑和现实诉求。
我们的专访,也是围绕这个主题逐渐展开。
立足国情
读懂中国式现代化的逻辑
人民政协报:事有缓急,物有本末。您提出,加速农民市民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能否分享一下,您的立论逻辑?
刘尚希:从革命时期、建设时期到改革开放、新时代,农民问题一直都是根本问题。这是由我国农民多的这个基本国情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必须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
理论上,要先从中国式现代化的逻辑上理解。中国式现代化有五大特征,即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五个特征表明,我们追求的是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我国14亿多人口中,从户籍角度看,依然是农民占了多数。如果没有农民的现代化,我们的现代化是不完整,也可说是不成功的。
具体到城镇化。城镇化水平、质量的高低,是衡量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衡量发展质量高低的一个指标。同时,城镇化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社会条件,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历史进程。城镇化过程,从很大程度上讲,就是农民市民化的进程。我国的高质量发展当然不能脱离这个大多数,不能脱离农民为主体这个基本国情。过去10年,我国城镇化率提高了11.6%,达到64.7%。这是巨大历史成绩。但我们也要看到,发展空间依然很大。况且,现在的城镇化率统计中,有2.9亿农民的市民化转变是不彻底的,成为既是“新市民”,又是农民的双重身份。
人民政协报:重大战略一定有自身的理论逻辑,更不能缺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的支撑。
刘尚希:从历史逻辑看,中国式现代化与历史上发达国家走过的现代化过程有巨大差别。当然,中国式现代化也有自身的演进过程。基本上经历了从1954年明确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四个现代化,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到强调人的现代化的过程。从物质现代化到制度现代化再到人的现代化,这是发展递进的过程,也是相互支撑的过程。人的现代化成为制度现代化、物质现代化的动力和基础。人的现代化是目的,也是手段。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我们现在要大力推进物质的现代化、治理的现代化,但最终都要落到人的现代化,才能形成持续不竭的动力。
现实逻辑也需要我们高度重视。扩大内需,需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实现国民经济良性循环,重点是广大农民的消费能力能否有效提升。扩大内需战略的支点中,消费和投资是关键。其中,投资不是独立于消费之外的。只有大部分人有消费能力,投资才有可持续性。只有低收入者变成中等收入者,消费才能真正扩大。从这个意义上讲,重点依然在农民。
连续20年,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三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党中央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从中,我们既看到中央的重视程度,也要看到任务的艰巨。
深化改革
加速破解“二元化”
人民政协报:在您看来,当前要加速推进城镇化,难点、堵点是什么?
刘尚希:主要的难点在“二元结构”,潜力也在于此。
比如,公有制实现形式中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比较典型地体现在城市中的国有经济和农村的集体经济。当前,国有企业通过“两权分离”改革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巨大成绩,成为适格的经济主体,是经济史上的一大创举,竞争力也在逐渐增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快速推进,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经济发展。现在的难点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依然处在探索阶段。民法典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是特别法人,成为法律上的市场主体。农村耕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促进了农地流转和资源优化配置,但农民的这些财产权利以及其他权利,并没有形成可自由交易的规范市场,在法律上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优化。比如,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等等。尤其是要进一步推进解决农村土地与国有土地等财产权的同权同价问题,以及农村财产的有序流转,畅通城乡资本与农村资源的对接,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加快形成。
还有身份、治理等方面的“二元结构”,也需要进一步推进解决。
人民政协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普遍承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成为世界工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说明我们的路走对了。
刘尚希:当然,这是毋庸置疑的。我国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都说明了这一点。
但面向未来,我们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这与历史成绩并不矛盾,而是一脉相承、不断前进的过程。
从改革开放这段历史看,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支撑我国成为世界工厂。这是巨大的历史成绩。同时,我们也要尊重另一个事实,农民市民化、城镇化的进程,是慢于工业化的。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乡村经济没有规模效应、公共服务也没有规模效应。农村的资源禀赋决定了只能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为辅。这种产业结构增加值低,劳动者的收入提高有限。可以做到脱贫,但要走向共同富裕,则需要“换轨”。当下,靠乡镇企业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方式,既不经济,也不环保,更不符合历史潮流。乡村容纳的就业、产业是有限的,过多的人口滞留在乡村将会落入长期低收入的状况。
因此,我们要抓住中国式现代化——以人为核心这个底层逻辑来深化对高质量发展内涵的认识,着力破解“二元结构”,围绕“人”来做文章,给创业、创新、流动更大的自由。
补齐短板
加速推动农民市民化
人民政协报:您认为,如何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任务要求,不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刘尚希:我们先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能通过把农民留在土地上的办法,应该统筹考虑农民的未来取向:不离土的农民、离土不离乡的农民、离土又离乡的农民。乡村振兴主要针对前两部分农民,而城镇化主要针对后一部分农民,通过自由流动变为市民。沿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方向,包括满足农民对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全面深化改革。这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有计划、有步骤逐渐解决。
从经济学角度看,随着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需要的人会逐渐减少。减少农民数量,促进农民市民化是一条重要途径。农民市民化是一场影响深刻、意义深远的社会变革。这既是我们要补的短板,也将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从理论上讲,农业社会只能诞生相对初级的经济体,市民为主体的社会才能不断深化分工、持续扩大经济体量。经济理性是利益导向,社会理性是诚信导向。市民社会发展程度越高,对商业理性越能起到约束、引导作用;社会活力越强,经济发展潜力越大,中等收入群体才能不断扩大,最终走向共同富裕。
刘尚希:党的二十大报告已经作出了全面部署。在落实过程中,需要政策之间的协调,形成合力。具体讲,有三点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一是以城乡二元体制改革为抓手,深化市场化改革,加快社会化改革。
有研究表明,农民变成农民工,其消费可扩大30%;从农民工变成真正的市民,其消费又可以扩大30%。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其最大潜力也在人的城镇化,这都以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为条件。
我国的市场经济脱胎于计划经济,当时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计划社会”,时至今日在某些领域仍有所表现,比如城乡二元体制。以所有制和户籍为基础的城乡二元体制,又反过来制约了市场化改革的深化。
二是加快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最近10年有1亿多农民变为了市民,年均1400多万人,但依然有近2.9亿农民工在城里工作生活,却在就业、上学、社保、养老、住房等方面难以享受真正的市民待遇。这显示出进城难的一面。另一方面,农民工挣的钱难以变成资产积累财富,如回到农村盖的房子,盖成之日就是贬值之时。农民的财产没有市场估值,农民也难以“出村”变成真正市民。农村“三块地”的改革和农村产权市场的培育亟待提速。
三是区域规划、公共服务、投资布局、转移支付、编制安排等都要“随人走”。城镇化是人口流动的过程,意味着经济社会的主体空间形态将转向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的城镇体系。要素、产业、人口聚集的动态过程,将逐渐改变我国的经济地图、产业地图和人口地图,各项区域政策要从习惯于打“静靶”变成打“飞靶”,前瞻性预判人口的空间布局趋势,让公共服务找人,而不是让人去找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