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书
  • 李可书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副总裁,股权激励“三步法”理论创始人
  • 擅长领域: 商业模式
  • 讲师报价: 面议
  • 常驻城市:北京市
  • 学员评价: 暂无评价 发表评价
  • 助理电话: 17777822973 QQ:2595558725 微信扫码加我好友
  • 在线咨询

外商投资法解读

主讲老师:李可书
发布时间:2021-08-02 11:12:12
课程详情:

1. 外商投资数据 3
1.1. 外商投资数量的变化 3
1.2. 外商投资金额的变化 3
1.3. 外商投资领域的变化 3
2. 法律解读 3
2.1. 总体框架 3
2.2. 适用范围 3
2.2.1. 独资或合资设企业 3
2.2.2. 外资的股权权益 3
2.2.3. 独资或合资新建项目 3
2.3. 投资保护 3
2.3.1. 政府规范性文件 3
2.3.1.1. 符合上位法 3
2.3.1.2. 不得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 3
2.3.1.3. 不得设置准入和退出条件 3
2.3.1.4. 不得干涉正常经营 3
2.3.2. 守信 3
2.3.2.1. 政策承诺 3
2.3.2.2. 各类合同 3
2.3.2.3. 改变的损失补偿 4
2.3.3. 外商投资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4
2.4. 投资管理 4
2.4.1. 负面清单制度 4
2.4.1.1.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4
2.4.1.2. 禁止投资领域 4
2.4.1.3. 限制投资领域 4
2.4.1.4. 以外:内外一致 4
2.4.2. 信息报告制度 4
2.4.2.1. 企业登记系统 4
2.4.2.2.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
2.4.3. 安全审查制度 4
2.4.3.1. 影响国家安全 4
2.4.3.2. 最终决定 4
2.5. 法律责任 4
2.5.1. 进入禁止投资领域的 4
2.5.1.1. 责令停止投资 4
2.5.1.2. 限期处分资产 4
2.5.1.3. 没收违法所得 4
2.5.2. 违反限制投资领域的 5
2.5.2.1. 责令限期改正 5
2.5.3. 违反信息报告制度 5
2.5.3.1. 限期改正 5
2.5.3.2. 逾期:罚款10-50万 5
2.6. 特别约定 5
2.6.1. 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限制 5
2.6.1.1. 证券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 5
2.6.1.2. (2021 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5
2.6.1.3. 期货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2021 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5
2.6.1.4. 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2021 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5
2.6.2. 在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的限制 5
2.6.2.1. 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5
2.6.2.2. 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5
2.7. 与之前法律的关系 5
2.7.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同时废止 5
3. 亮点 5
3.1. 强调内外资一致性 6
3.2. 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6
3.3. 简化投资管理程序 6
3.4. 把原来的三法统一起来 6
4. 案例与问题 6
4.1. 美国A公司如何在境内设立一家中外合资公司? 6
4.2. 日本B公司在境内的合资公司,如何退出? 6
4.3. 过去设立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怎么办? 6
4.3.1. 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 6
4.3.2. 如何改制? 6

外商投资数据


1 外商投资数量的变化


2 外商投资金额的变化


3 外商投资领域的变化


法律解读


1 总体框架


2 适用范围


1 独资或合资设企业


2 外资的股权权益


3 独资或合资新建项目


3 投资保护


1 政府规范性文件


1 符合上位法


2 不得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


3 不得设置准入和退出条件


4 不得干涉正常经营


2 守信


1 政策承诺


2 各类合同


3 改变的损失补偿


3 外商投资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4 投资管理


1 负面清单制度


1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2 禁止投资领域


3 限制投资领域


4 以外:内外一致


2 信息报告制度


1 企业登记系统


2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 安全审查制度


1 影响国家安全


2 最终决定


5 法律责任


1 进入禁止投资领域的


1 责令停止投资


2 限期处分资产


3 没收违法所得


2 违反限制投资领域的


1 责令限期改正


3 违反信息报告制度


1 限期改正


2 逾期:罚款10-50万


6 特别约定


1 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限制


1 证券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


2 (2021 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3 期货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2021 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4 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1%。(2021 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2 在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的限制


1 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2 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7 与之前法律的关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同时废止


亮点


1 强调内外资一致性


2 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3 简化投资管理程序


4 把原来的三法统一起来


案例与问题


1 美国A公司如何在境内设立一家中外合资公司?


2 日本B公司在境内的合资公司,如何退出?


3 过去设立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怎么办?


1 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


2 如何改制?

 


其他课程

授课见证
推荐讲师

马成功

Office超级实战派讲师,国内IPO排版第一人

讲师课酬: 面议

常驻城市:北京市

学员评价:

贾倩

注册形象设计师,国家二级企业培训师,国家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讲师课酬: 面议

常驻城市:深圳市

学员评价:

郑惠芳

人力资源专家

讲师课酬: 面议

常驻城市:上海市

学员评价:

晏世乐

资深培训师,职业演说家,专业咨询顾问

讲师课酬: 面议

常驻城市:深圳市

学员评价:

文小林

实战人才培养应用专家

讲师课酬: 面议

常驻城市:深圳市

学员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