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庆
  • 蔡元庆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司证券法方向硕士生导师
  • 擅长领域: 法律法规
  • 讲师报价: 面议
  • 常驻城市: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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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简介

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司证券法方向硕士生导师,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律系副主任,深圳华中科技大学研究院高层管理教育中心客座教授 。广东省第四批"千百十"校级培养人才。曾获得深圳市优秀教师称号,2006年获得深圳大学首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深圳大学首届优秀课堂教学二等奖。2008年获得深圳大学第二届优秀课堂教学一等奖

人物经历

1991年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毕业,1993年赴日本留学。深圳大学法学院蔡元庆教授

1997年获得日本熊本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科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得日本广岛大学研究生院社会科学研究科法学博士学位。

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担任日本广岛大学法学院客座研究员。

2001年4月调入深圳大学法学院工作,2005年作为日本熊本学园大学的访问学者再次赴日本从事科研工作。现在担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主讲课程

主要讲授民法、商法、公司法、合同法等课程,并多次担任学校公共课法学基础的教学工作。

研究方向

在科研方面长期从事民商法,特别是公司法的研究。

主要贡献

目前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有: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项目"健全和完善我国董事责任制度"、深圳大学校级科研项目"上市公司的董事责任制度",同时作为参加人参加了司法部"上市公司监督制度的比较研究"(主持人:钟明霞副教授)的科研项目。

作品

近几年,先后在《日本广岛法学》、《现代法学》、《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以及《深圳大学学报》等法学及中文社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代表作品有:《董事的经营责任研究》(法律出版社)、《董事责任的追究与经营判断的原则》、《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地位和作用》、《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监督机制》、《美国的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民商法的冲突与协调》以及《董事责任免除制度的比较研究》、《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和民商法的冲突与协调》、《日本董事责任免除制度的新发展》、《日本大公司监督制度的改革》等。数篇分别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劳动法学、经济法学)以及《高校文摘》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主持省部级、市级、校级科研项目多项,出版专著一册;并主编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之一的《公司法》,该书已经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

献策

2013年1月6日。深圳市"两建"工作专家座谈会上,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蔡元庆认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必须要注重责任,诚信体系建设要避免乱用信息和信息泄露给个人造成影响。他特别提醒"两建"中在吸收西方经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西方经验的演变过程,切不可生搬硬套,要注意处理好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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